北京代理记账为您解答:个人借款及往来款项应该这样处理
1.投资者及其他个人借款
一种是股东为了逃避个税,将工资、奖金、分红等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,税务是要处罚的,企业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还有一种是股东从公司把钱转走,按照规定,股东借款当年没有归还,而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,将视作分红,缴纳个人所得税,所以在每年年末要对借款进行清还,已经用于生产经营的及时做账务处理。
2.关联单位的往来款项
对其他单位的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,根据规定只有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,企业集团内单位(含企业集团)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,才免征增值税。
也有些企业通过“环开”和“对开”发票的方式来处理关联方之间往来款问题,但实际上这也是存在税务风险的。
因此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关联单位借款,为减少风险,建议借款之前走审批流程,签订借款协议,明确借款属性,并约定借款利息,企业按月或季计提借款利息并申报缴纳增值税。
3.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
其他应收款也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。对于实在收不回来的借款,会计做账时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。
按照坏账审批的程序,补齐相关内部审批文件并尽可能找出相关合同、付款凭证以及催讨记录函件,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从而可以在税前扣除,但若不能得到税务的认可,需要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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